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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心理咨询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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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结合我校用人需求,现采用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员2名。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具有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详见岗位表中的说明。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招聘合同聘任制(非事业编制)员工岗位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聘任制,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员改革聘用,聘任制员工参照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责同酬”,薪酬待遇标准与在编在岗同职级人员一致(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

1.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书、外语程度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上传的扫描版材料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和《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发送到 gzhhrsc@163.com

 

附件【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招聘合同聘任制(非事业编制)心理咨询员.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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