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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纪,行为有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工程中心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巫少方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7日    来源: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5月23日下午,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工程中心党支部在船舶楼506会议室举行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余金栋主持。

  会上,余金栋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详细说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重要性;学习了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等重要论述。

余金栋在党课中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他还就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6项纪律的行为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余金栋强调,支部每一名党员都应“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永远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初审: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余金栋

复审: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占世豪

审定: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陈驰 

发布:党委宣传部 刘晔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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