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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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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下半年管理级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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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航海学院2023年下半年管理级船员(社会船员)岗位适任培训拟于9月初开班,计划开设海船船长、大副各1个班,海船轮机长、大管轮各2个班,每班招收40名学员。本次培训按照“20规则”开展培训及适任考试,培训期约为四个月。欢迎有培训需求的船公司和船员前来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报名:即日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微信号报名(报满即止)

 (1)报名咨询电话:020-32083135 全老师,020-32083577 张老师;

 (2)电子邮箱:pxk32083135@163.com

 (3)微信号:gzhhxypxk(18026305209)。

 2.报到时间:大副、大管轮班学员于2023年9月4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船长、轮机长班学员于9月18日报到。学员若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则取消报名资格,不再受理报到手续。

 3.报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航海楼402室 。

 4.上课时间:大副、大管轮班9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

            船长、轮机长班9月18日至2024年1月5日。

 5.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1月8日至19日期间参加船员适任考试。

 6.报名学员请详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确保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职务晋升培训报名的条件,并进行书面确认。若经海事局审核,确定不满足报名条件,由此产生的影响学员自行承担责任。

 7.资历审核:请提供身份证、适任证书、服务簿(相片页、现任职务资历页)等证书的电子版WORD文档,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8.请务必于各班开课前在海事系统完成解职报备并进行确认,同时在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服务簿资历的维护,否则无法参加本期培训。(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cspur.msa.gov.cn

 9.根据培训要求,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参加培训,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培训。

1 0.根据海事局文件规定,培训出勤率低于90﹪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且需重新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将实行考勤管理,参培学员必须保证培训时间,完成规定的岗位适任培训,取得“船员培训证明”后才能报名考试。

 11.培训费9000元/人(刷卡或转账,不接受现金),海事局考试费795元/人(代收)

 12.学员按照“教材选订单”的提示自行购置培训教材。

 13.学员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期间学校食堂向学员开放)。

 14.报名参训学员必须遵守学校船员培训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健康管理的要求。

 15.“20规则”有关资历的相关要求:

 (1)职务晋升申报船长、轮机长需培训前5年内至少18个月相应船舶等级、航区的大副、大管轮资历(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要求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2)职务晋升申考大副、大管轮需培训前5年内至少12个月相应船舶等级、航区的二副、二管轮资历(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要求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申请晋升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或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者还要求5年内三、二副或三、二管至少有12个月在3000总吨及以上或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任职资历)

 16.为满足大副班学员的要求,拟开办大副班配套培训项目:

 (1)船舶保安员培训:8月23日开班;

 (2)船上医护培训:8月28日开班。


 特此通知




   广州航海学院船员培训中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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