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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借鉴 博采众长 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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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供稿)大学章程制定是高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科学制定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

根据《广东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地方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学校于4月初成立了《广州航海学院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广州航海学院章程》建设工作。

为做好我校章程制定编写工作,借鉴兄弟院校好做法、好经验,博采众长,5月21日、22日连续两天,学校党委书记、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舒平带队赴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调研学习了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的章程建设工作,学校高教所、党办、院办、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及学校章程起草小组的有关人员参加了调研。

我校调研组通过听取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华南师范大学章程起草小组组长黄晓波和广东财经大学校长、广东财经大学章程编制委员会主任王华的详细介绍,了解了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两所大学章程的制定过程、内容结构、特色优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等情况。双方还就大学章程建设的精神、理念和实践开展了深入广泛、细致务实的探讨。通过学习交流,调研组深刻体会到自身在思想观念、变革精神方面的滞后与不足。

据悉,广东省教育厅计划在2015年底前对全省80多所公办高校章程分六批进行核准。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章程属于第二批。华南师范大学章程编制工作经理论准备、专题研讨、草案成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定核准等阶段,历时4年多,于2015年4月30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核准公布。而广东财经大学章程从2013年底启动制定工作至2015年5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核准公布,历时近一年半。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安排,我校属第四批,将在今年7月10日前完成上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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